(一)一般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二)特殊规定:
1、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职工培训费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进行单独核算,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统一规定的比例扣除。
2、动漫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政策,即可享受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政策。
(三)职工教育经费纳税申报举例
某企业2018年新成立。2018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 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50万元。2019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实际使用90万元。
纳税申报:
2018年度汇缴:税收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税收金额= 两者孰小(税收限额,本年发生额加以前年度结转额)=50万元。需纳税调增3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金额为0万元。具体到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中第5行,“账载金额”填报80万,“实际发生额”填报50万,“税收金额”填报50万,“纳税调整金额”填报30万,“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0。
2019年度汇缴:税收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税收金额=两者孰小(税收限额,本年发生额加以前年度结转额)=8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金额为10万元。具体到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中第5行,“账载金额”填报80万,“实际发生额”填报90万,“税收金额”填报80万,“纳税调整金额”为0,“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