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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流程

上传于:2016-08-27 17:26:14浏览544次

第一部分  注册登记

一、企业申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第二部分  资料准备部分

注意:严格按照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来准备资料

第一节  科技资料准备

一、整理项目所需资料(详见申请材料

二、填写《形式审查表》

注意: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不少于10%,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人员(人员外包性质)在企业工作大于183天的,也应计入员工总数,并须提供合同及六个月工资清单或社保。业务外包性质的劳务外包同样需要提交合同和发票相关资料交与专家审核,但人员数量不计入职工总数。

三、自行开具安监证明

注意:质监、环保证明由科技局统一开具

第二节  财务资料准备

一、所需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收入专项报告、研发费用投入专项报告以及三年的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共三张,需到税局盖章)。

二、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辅助账的,协助企业修改账套,按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项目-明细”四级科目准确完整地核算研发费用,并按照《工作指引》中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进行合理归集,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费用,出具专项报告。

三、近三年度审计报告中应披露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为0或者是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的需要重新出具年报。

四、准备事务所资格材料(详见资格材料

注意:1、最低标准:人员总数20人(含退休)、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占30%)

2、社保缴纳:人员总数以参保证明人数+退休人员计算

第二部分  审批环节

一、准备初稿两份,一份交科技局初审,一份交税务局初审,并由税务局在《形式审查表》上盖章

注意:税务局审查依据所得税原则,即所得税在哪个税局,就由哪个税局上面审查,并盖章,而后再由另一个税局盖章

二、《形式审查意见表》还需到街道或科技园区盖章,财政部门由科技局统一去盖章

三、根据初审意见对资料进行整改、补充

四、材料修改后再到科技局进行审查,无误后,按要求装订

第三部分  材料装订

1、申请材料须用白色封面装订

2、分别装订正本、副本各一本

3、部分资料上需要企业加盖公章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一、企业承诺书(网上下载标准格式)

二、申请企业自评表(网上下载标准格式)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填写完毕后打印)

1、企业注册承诺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四、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

五、知识产权证明

1、知识产权汇总表

2、知识产权证书(包括软件著作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发明专利权证书等)

3、缴费证明(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

六、科研项目相关说明材料

1、近三年项目汇总表

2、近三年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6个)

七、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包括客户验收证明、销售合同、产品图片、软件评测、用户意见报告、软件界面等)

八、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情况说明

2、项目组织管理制度

3、研发费用投入核算制度

4、研发中心成立文件及设施设备清单

5、产学研合作证明

6、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7、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的材料

8、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9、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制度

注意:上面内容为参考样本的资料目录,但必须包括情况说明、相关制度,其他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具体说明及相关证明(参考样本选取了4个项目)

1、项目说明(对项目进行具体说明,包含主要技术参数)

2、项目证书(包括软件登记证书、软件评测报告)

十、企业职工总体情况与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1、2015年度企业职工花名册

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与差异说明

十一、专项审计报告

1、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事务所资质证明

注意:需要附上注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事务所人员花名册、参保差异说明;其中注会人员占全所人员比例达30%以上,注会人员必须在参保证明上或有退休证明

十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十三、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注意:该申报表为提交给税局的申报表,上面需加盖税局的印章

十四、其他证明材料

1、安监证明

2、质监证明

3、环保证明

4、其他资质荣誉

 

注意:以上是参考样本的目录,视具体情况进行删减

书面资料需按标书要求进行装订,分为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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